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杨小蓉)“以前认为职务犯罪离我们很遥远,通过庭审发现,如果不提高自己的拒腐防变能力,就很容易深陷职务犯罪的泥潭。”走出庭审现场,一名参加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近日,德化县法院公开审理德化县矿产外销申报站原工作人员苏某贪污公款一案。39位党员干部全程旁听法庭庭审,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过程严谨细致、秩序井然。公诉人有条不紊、环环相扣地展示了书证、证人证言等多组证据,指控被告人苏某曾利用在县矿产外销申报站的工作便利,伪造银行交款单将10多万元的外销矿产税费非法占为己有,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审判长就案件事实的关键细节发问,认真审查公诉人提交的关键证据,听取被告人的质证意见,明确了案件基本事实。辩论阶段,公诉人宣读了公诉意见,辩护人发表了充分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
“判决如下:被告人苏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庭审持续将近2个小时,合议庭集体讨论后,审判长当庭宣读判决书。苏某当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悉,为做好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半篇文章”,德化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联合法院建立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长效工作机制,以案明纪释法,警醒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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