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赤水镇岭边村角落路硬化及零星附属工程(C线)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本项目的合同条款17.3 工程进度付款“本款补充第 17.3.5 项”修改为:“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结算价的97%(部分资金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缺陷责任修复后退还其全部质量保证金。”。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改为:2021年03月01日15时30分。
二、补充修改说明
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 标 人:德化县赤水镇岭边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2021年02月23日
[憨鼠责编: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