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德化县陶瓷工业有限公司拟对位于龙浔镇龙鹏街10号、12号、14-16号3间店面公开招投标,请有意者到福建省德化县陶瓷工业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具体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应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0号、12号店面为人民币各肆万元整,14-16号店面为人民币捌万元整(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0002),凭银行转帐凭证到福建省德化县陶瓷工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方可取得投标权。
二、投标方式:采用明标暗投。标底价为:10号店面为9360元、12号店面为9360元、14-16号店面18720元。
三、报名地点:福建省德化县陶瓷工业有限公司办公室(龙浔镇隆中路一号楼六楼)
四、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下午5时。
五、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556988、13506917459
特此公告。
附件:投标须知
福建省德化县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招 投 标 须 知
一、报名资格: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店面租赁合同》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二、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以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0号、12号店面为人民币各肆万元整,14-16号店面为人民币捌万元整(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0002),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陶瓷工业有限公司XX号店面竞标保证金”,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汇达时间以指定账户的银行对账时间为准,迟到的竞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凭银行转帐凭证到福建省德化县陶瓷工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方可取得投标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中标者,在投标后十五天内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不进行投标,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该标的报名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后的十五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投标标的为位于龙浔镇龙鹏街10号、12号、14-16号3间店面3个标的的租赁经营权。
四、报名地点:福建省德化县陶瓷工业有限公司办公室(龙浔镇隆中路一号楼六楼)
五、租赁期限:自2020年9月1日(特殊情况以实际接交时间算起)起至2024年8月 31日止。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下午5时。
七、投标时间:2020年8月20日下午3时30分。
八、投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九、投标方式:本次投标设有最低控制价,采用明标暗投方式,以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月租赁费,最高标价相同者,由同标价的投标者再次进行投标确认中标者,再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经3次平标难予确定中标者时,采用抽签形式确认中标者。标底价为:10号店面为9360元、12号店面为9360元、14-16号店面18720元。
十、招投标规则:投标者应按标书要求填写标书,未按要求写明标书及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标书均属无效。投标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为无效标。
十一、中标者保证金可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租金,并于中标后三天内到福建省德化县陶瓷工业有限公司办公室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
十三、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保证金。
十四、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陆个月的租金,租赁期满时(无违约)退回本金。
十五、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的6日前付清。
十六、本投标须知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店面租赁合同》。
十七、本须知及《店面租赁合同》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福建省德化县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憨鼠责编: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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