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凤洋村污水及排洪沟工程已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的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
1.2项目的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凤洋村污水及排洪沟工程,工程预算价为3250691元。
1.3招标范围:本工程预算价325.0691万元,主要包含凤洋村污水及排洪沟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4工程预算价:3250691元。
1.5工期要求:60日历天,雨天不顺延。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叁级(含叁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贰级(含贰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自行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德化县宝美开发区得盛集团办公楼5楼)报名。报名时需领取交易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300元/份,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1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交易卡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提交交易卡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信封密封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当场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拒不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德化网(https://www.dehua.net/)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960432361;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德化县宝美开发区得盛集团办公楼5楼;
联系人:小涂;
联系电话:1351503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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