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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凤凰山市民广场-1层商场招租公告(第五次)

2026-07-08 13:40:58

来源:德化网   作者: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阅读:1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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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标的金凤街-1层2-24号凤凰山市民广场-1层商场(面积2684.74㎡)租赁经营权,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二、报名资格: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公告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三、投标时间:2026年7月30日15时30分。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18时。

五、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以转账的方式(拒绝现金缴存)交纳金凤街-1层2-24号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标(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化县支行;账 号:1358 0101 0400 3363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金凤街-1层2-24号租赁投标保证金”(要求受理银行录入汇款凭证),汇达时间以指定账户的银行对账时间为准,迟于报名截止时间的竞标保证金,将视同未取得投标权。凭银行转账凭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方可取得投标权。

六、报名地点: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五楼资产运营部(德化县龙浔镇鹏湖街56号,联系电话68760626/15759575818)

七、租赁期限:八年,特殊情况以实际交付起算。

八、投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方式:采用明标暗投方式,标底价为7元/月/平方米。投最高价者为中标者,并以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月租赁费。当最高标价相同时,由同标价的投标者再次进行投标确认中标者,再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中标者经确认后,当场由招标人发给中标者中标通知书,中标者应当场签收(拒签中标通知书或放弃中标权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归招标人所有,该标的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后七天内退回。

十、招投标规则:单个标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及截止投标时间到达现场不足3人,不进行投标。投标者应按要求填写标书,未按要求写明标书及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标书均属无效。最高投标价低于标底价,则该标的为流标。出现以上情况时,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

十一、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守法经营。中标者不能经营有污染项目。

十二、中标者须在中标后三十天内携带有关证件到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签订《租赁合同书》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

十三、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纳的保证金。

十四、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租金,租赁期满时(无违约)退回本金。

十五、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每月15日前付清。

十六、本投标公告未尽事项,另见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书》。

十七、本公告及《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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