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溪梯田景观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雷峰镇李溪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和自筹,招标人为德化县雷峰镇李溪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李溪梯田景观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德化县雷峰镇李溪村;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不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84322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自行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化南门时尚华庭A栋三楼)报名,报名时须领取交易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200元/份,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提供,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施工合同后七天内退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7600元人民币(下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交易卡原件到场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交易卡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德化网(https://www.dehua.net/)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雷峰镇李溪村民委员会;
地 址:德化县雷峰镇李溪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59916948;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化南门时尚华庭A栋三楼;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19959723870;
2023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