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德化县的医药卫生条件极为落后,正如清乾隆版《德化县志》所载“人婴瘴疟,十室九卧。”清末民初,德化始有中药铺和私人西医诊所,因设备与技术落后,只能治疗疟疾、菌痢、正骨、小手术等。加上天花、鼠疫、血丝虫等传染病与地方病流行猖獗,患者只能坐以待毙。特别是鼠疫、天花流行,造成人心惶惶不安,影响了生产和生活。至1948年,全县中西医、药、护理等人员不上60人。广大贫苦的民众缺医少药,大多听天由命。
1950年,德化县人民政府先后组建卫生科和县卫生院,负责全县卫生医疗工作。此后贯彻“以防为主,面向工农兵、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者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先后成立县防疫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卫生条件,大力培训医药卫生人员,广泛利用县内丰富的中草药资源,发挥“一把草、一根针”作用。到1956年末,全县已初步形成县、区、乡三级卫生医疗网点,共有医药专业人员131人,农村保健员320人,初步改变农村就医难局面。
1958年,县人民委员会制定《城镇公共卫生管理规则》,开展饮水改革和寄生虫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并施行妇女、儿童的保健工作。
1969年,全县农村组织合作医疗,使农村医疗保健进一步改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卫生医疗水平迅速提高。1987年,全县卫生医疗机构有:县级医疗卫生单位5所,乡级卫生院16所,村级卫生所237所,厂矿、学校医务室18个,私人开业诊所13个,卫生医药队伍共计122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44人(副主任医师3人,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24人),乡村医生111人,卫生员75人,初级卫生员257人,接生员278人,固定病床380张。各类传染病、地方病已基本上得到控制,其中天花、鼠疫、霍乱已绝迹,人民的健康水平日益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