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境内溪流分属闽江水系和晋江水系,河床狭窄,水流湍急,落差较大,含沙量少,利于发电和灌溉。全县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流有13条。主要溪流集雨面积2000多平方公里。流域内雨量充沛,植被良好。多年平均水资源量达25.059亿立方米,人均水量为全国的3.8倍。水力资源蕴藏量达21.09万千瓦,可开发13.48万千瓦,占63.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德化水利设施只有一些小陂池、小圳渠,水力机械只有一些水碓、筒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水利事业迅速发展,各乡因地制宜,引、蓄、提并举,灌溉、发电综合利用,从1954~1987年,建成大小水利工程5200多处,有效灌溉面积达12.3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63.19%,其中旱涝保收面积8.1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41.7%。1950~1987年,全县农田水利工程总投资2108万元,其中国家补助908万元。
1982年,县人民政府全面规划水土保持工作,因害设防,建立示范点、示范片,综合治理。1984~1987年,全县完成封山面积50万亩,建立示范点14片,砌筑水平梯田3825亩,水平台地3070亩,挖鱼鳞坑2301亩;改造成“三保园”(保水、保肥、保土)的茶山900亩,防治面积达117167亩,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的控制,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自1956年在三班泗滨建成第一座16千瓦的水电站以来,小水电站如雨后春笋遍布全县。虽然受到“文化大革命”干扰,但群众办水电积极性高,这十年间发展也较快。1977年,累计装机容量超越1万千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82年11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带领中共中央办公厅第一副主任杨德中、水利电力部副部长李鹏等以及省,地委领导视察德化,关怀水电建设。198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德化县为全国100个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之一。县成立农村电气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也成立电气化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一指挥,修订规划,组织实施,加速农村电气化。1985年10月,全县18个乡镇完成联网,并于1987年3月并入省电网。1985年12月26日,县境内最大的,省、泉州市和德化县、永春县三级四家合资的龙门滩引水发电工程动工兴建。198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颁布《一百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初级阶段验收条例》,并在北京召开试点县工作会议,推进德化农村电气化建设。1988年,全县有小水电站108座,装机134台,容量18086千瓦;有35千伏变电站6座,35千伏输电线路106.6公里,10千伏线路927.7公里,低压线路1358公里;100%的乡(镇)、99.49%的村(居委会)、94.3%的家庭用上电;全年发电量7548.24万千瓦小时,电站设备平均利用小时4036(县属电站达5338小时),全年用电量6783万千瓦小时,供电保证率98.1%,基本满足工农业生产用电,人均用电量(含生产)260.5千瓦小时,户均生活用电量176.6千瓦小时。1956~1908年,全县用于水电建设的资金达5100万元。1989年6月,验收达标,跨入全国农村初级电气化县行列。
水利电力事业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工业、农业、商业、科技、文教、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使山区经济逐渐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