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瓷都德化“林业”频道
      
《德化县志》 2006-08-22 15:20  阅读:  【 字体:  】
返回
第五篇:林业

德化县土壤、气候适宜林木生长。历史上天然森林资源丰富,对德化的冶炼和陶瓷生产起过重要作用。唐末就伐木烧炭炼铁,宋代以后都用木材烧瓷。在民国以前,林木基本靠其自生自长。民国期间,木材生产量增加,采育失调,加上兵匪混战殃及森林,农民生产、非生产烧山不断发生,致使森林资源锐减。到1949年德化解放时,全县荒山、残林地一百多万亩。当时只有少数人营造小面积杉木、油茶林,在房前屋后栽植油桐、棕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县人民政府实行山林权改革,农民生产积极性随之提高,集体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发展迅速。1955年,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烧山面积从年近10万亩下降到1万亩以内。同时,建立了木材采伐审批制度,森林资源得到有计划的开发利用。1958年,“大炼钢铁”砍伐烧掉木材130万立方米。1960年,刮起“一平二调”“共产风”,严重挫伤农民造林积极性,加上国家经济困难,取消对林业生产的扶持,全县林业生产陷入低谷。

1963年,县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央“林业18条”精神,实行“以林养林”方针,林业生产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到1966年已出现社、队办林场、耕山队造林势头,但紧接着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发展缓慢、乱砍滥伐严重、森林火灾不时发生,仅1972年,就烧山2.3万亩,损失林木3.9万立方米。1976年,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各级机构瘫痪,乱砍滥伐猖獗,封山、风景林遭受浩劫。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里把林业列为德化县经济支柱产业,林业转为基地化建设。1981年,实行林业“三定”,改革林业生产体制,实行个体、联合体营林,家庭小林场亦迅速发展。1982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视察德化时,指出德化的工作要抓林,森林应该成为德化第一位,要用电代柴,保护森林。1983年,全县推广电窑烧制陶瓷,林、瓷矛盾开始得到缓解。1985年,德化县被国家林业部列为南方开发偏远林区重点县试点,加快林区开发。

1987年,森林覆盖率59%,绿化程度72.5%,林业产值813.74万元,占农业总产值12.87%(1980年不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