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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我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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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林    (留言于:2010/3/11 15:10:00)    
    交警同志: 你们辛苦了!我的摩托车驾驶证于今年12月到期。不巧的是于2009年6月遗失,并没有补办驾证,我想问的是我应该怎么办???需补办驾证再换证吗???

    回复:

    您好,您要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一楼服务大厅15号窗口直接办理换证手续。

2、黄庆振    (留言于:2010/3/10 13:34:00)    
    我的摩托闽c5EJ13于2010年2月19日被盗,发现后我就到公安局报了案,请问还要到别的部门办理别的相关手续吗?3月9日在新闻看到有偷盗摩托团伙被抓,如果有我的车相关部门会通知我去认领吗,谢谢.

    回复:

    您好,盗抢机动车案件属于公安局刑警大队受理。报案后,如果查获您的被盗车辆,刑警队会通知您领取车辆的,请放心。

3、小林    (留言于:2010/3/8 18:14:00)    
    我3月4日已在一号窗口办理了车辆违规行为,钱也交了,但为什么现在网上还可以看到违法记录呀

    回复:

    我们和邮政银行一般是一个星期交换系统对账数据,也就是本周交款后在下周才会核销。另外在互联网查询的数据,不是每天实时更新的。

4、陈先生    (留言于:2010/3/3 10:29:00)    
    关于2月19日,在进城大道,面包车与摩托车相撞事故我们已经得到满意的处理方式。谢谢张世凯警官为民的办事的公平合理,应该得到我们广大群众的表扬。谢谢!我是当事人陈先生

    回复:

    您好,谢谢您的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与支持。

5、市民    (留言于:2010/3/3 8:27:00)    
    请问,摩托车驾驶证六年换一次证,需要带什么其它东西吗? 大概收费是多少?

    回复:

    您好,您要带上身份证、驾驶证,到交巡警大队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换证要缴纳28元费用。

6、airika    (留言于:2010/3/2 21:50:00)    
    我觉得我们德化交警大部分素质是很好的,但还是有些素质极其差,特别是有些协警,态度差,素质也不行,有一次动不动就要打人呢?而且还对群众凶呢!希望你对有些协警加以培训,改进其素质!以便于为更好的群众服务!谢谢!

    回复:

    您好,谢谢您的意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协勤人员队伍的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对协勤人员严格要求。

7、德化林    (留言于:2010/3/1 17:29:00)    
    请问扣车得扣多少天呀,我的车从去年12.28到现在了,还没有通知我去放车呀

    回复:

    您好,交通事故处理扣留机动车是为了检验鉴定、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根据案情的不同,扣车期限在30个工作日左右(不包括节假日)鉴定完毕后经办民警会通知您领取事故车辆,具体案情可以咨询案件查处股的“郑股长”,办公室在大队二楼。

8、小赖    (留言于:2010/2/24 22:16:00)    
    2月19日,在进城大道,我朋友驾驶面包车在同一车道行驶,在未任何违规的情况下,被一喝醉酒驾驶摩托车的人从后面赶来,狠狠的撞上了倒车镜.我朋友报警,交警到场后拍照后扣了我朋友的车,并载摩托车司机走了.23日到交警大队询问处理结果时,交警要我朋友自己修车,还说不用麻烦.24日我朋友再次去交警大队,要求给出责任认定时,交警只给了一张扣车单,还显得很生气并扣了我朋友驾驶证,并在得知我朋友急着处理好后去上班之后告知放车要等15天后.为什么责任如此明显,还不能及时处理.没任何违规的人车被撞了还要自己修,那还要交通法做什么?不是说喝醉酒驾驶车的要被拘留15天的吗?为什么肇事者不用拘留,然道说只是抓好看,只是抓没后台没熟人的人吗?

    回复: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情况已向交通事故处理负责人了解,现将该起交通事故处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认定该起事故中摩托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办案民警已经对摩托车驾驶员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300元、记6分并暂扣驾驶证3个月,目前该起事故已经处理完毕。另外,只有经过检验鉴定到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条件才能对驾驶人进行拘留处罚。

9、德化林    (留言于:2010/2/23 19:27:00)    
    请问,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几天会处理呀,我的小车都被扣13天,还不能我放出来,也没有认定责任.法规不是规定7至10处理吗

    回复:

    您好,法律规定的计算日期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现在已经结束春节放假,您可以到大队二楼案件查处股咨询有关事故处理情况。

10、林先生    (留言于:2010/2/18 12:50:00)    
    我要问一下,德化交通警察为什么春运期间怎么德化到水口线是15块吗?那为什么到焦溪.雷锋.南埕都要15块啊。为什么啊

    回复:

    您好,票价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的,建议您咨询客运公司、汽车站或者交通局。

11、林晓飞    (留言于:2010/2/5 11:11:00)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人民办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交警们心中的一杆称。许多来交警大队报牌办证的群众都说:“现在来交警办事方便多了! 说的 多是屁话!这几天我 为我爸爸的摩托车报牌 跑了3 4天 多是 手续齐全我是他儿子怎么就上不了牌?非得叫他从老家过来才可以办理?这是你们的规定咱也认?就说连拿那行驶证 竟然也要叫本人来拿?工作人员告诉我这是 规定,我也 知道 你们工作细心负责任怕被人冒领, 但是如果不能确定我 身份那户口本我爸跟我身份购车发票等多齐全 ,这完全可以确认我身份啊。规定说的好听,怎么只要有熟人就能拿到呢?我们普通百姓怎么办个这么简单的事情就这么麻烦呢?还有一点做为一个国家的 行政机关办理业务给的有奖定额发票的刮奖区多被你们交警工作人员轻轻刮开过的,就当天我们去办理的每个人多一样。或许碰巧 或许~ 我也 不说那么白了 但是希望大家以后在交警大队报牌认真看下咱纳税发票的刮奖区是不是有被咱人民的公仆刮开过!虽然这是小事但你们德化交警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我将铭记在心!希望真能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人民办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回复:

    您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是我们的服务承诺,但是首先是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急群众之所急”。您在交警部门登记报牌,我们有义务确保相关证件、牌照“安全”地让您领到手中。假设您在交警办理的报牌、办证等手续不小心在回家路上丢失了,别人就可以拿您办理的材料来交警把相关证件领走,这样将造成您的不必要损失。工作人员正是认真负责才不让别人随便冒领,这样才是真正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手续虽然麻烦,为了证件安全请您谅解。至于发票被刮开了,你可以当场拒收或者直接向大队领导反映,以便我们调查,一旦发现您所说的类似情况我们将严肃处理。

12、张先生    (留言于:2010/1/26 10:02:00)    
    我的一部豪爵摩托车使用十年了,由于平时保养非常好也没怎么使用,10年才跑1万7千多公里,整车像新的一样,就是过了十三年也是完好无损,如按规定报废了,那岂不是太可惜,希望有一个解决的办法。

    回复:

    你好,根据我国的《交通安全法》规定摩托车报废期是10年,车况有年检并良好的可以延长3年。超过这个期限法律规定就要强制报废的。
13、陈先生    (留言于:2010/1/19 0:05:00)    
    外地的4月1号后可以在德化办摩托车驾照吗

    回复:

    你好,根据2009年12月7日公安部颁布了第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规定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111号令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所以2010年4月1日以后外地的暂住人员可以在德化办理摩托车驾驶证。
14、李小刚    (留言于:2010/1/18 14:13:00)    
    二轮摩托车行驶证注明的核定载客2人,是不是说加上驾驶员共可载3人?

    回复:

    你好,不是这样的。摩托车上核定载人数2人是指包括驾驶员在内一共只能载2个人,多超过2人就“超载”违法了。
15、德化公民    (留言于:2010/1/11 10:30:00)    
    交警同志你好:我本人经常走访西门红绿灯路段,路过十字路的时候,刚开始是绿灯 但走到中间快亮红灯了 但也是被拍照为不按规定行使的违规?这样是否合理!!!!但本人坚决是没闯红等的行为,多已经被拍照为违规,只想再这提提意见!!1

    回复:

    你好,如果按照你说的情况,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候是绿灯,到了路口中再变成红灯是不会被监控系统拍照的,电子警察监控的是在红灯情况下违反规定通过路口的违法行为,如果对监控有异议,可以到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查询监控照片。
16、德化公民    (留言于:2010/1/11 10:29:00)    
    交警同志你好:我本人经常走访西门红绿灯路段,路过十字路的时候,刚开始是绿灯 但走到中间快亮红灯了 但也是被拍照为不按规定行使的违规?这样是否合理!!!!但本人坚决是没闯红等的行为,多已经被拍照为违规,只想再这提提意见!!1

    回复:

    你好,如果按照你说的情况,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候是绿灯,到了路口中再变成红灯是不会被监控系统拍照的,电子警察监控的是在红灯情况下违反规定通过路口的违法行为,如果对监控有异议,可以到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查询监控照片。
17、小徐    (留言于:2010/1/10 22:56:00)    
    交警同志:你好!我朋友给人买了一部二手摩托车,款付了,现在原车主不给我朋友过户,我朋友现在手上只有原车主的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07年的保险单据、07年的养路费单据,却没有行驶证,现在车辆有没有办法年检?有没有办法过户呢?

    回复:

    你好,我们建议购买二手车要和原车主最好要是签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后再付款,这样比较能保障你自己的权利。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要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供以下证明、凭证:(一)当事人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
18、德化居民    (留言于:2010/1/10 0:01:00)    
    我们十月份就已经反映:南门十字路口靠近瓷都广场的右转车道天天出现载客摩托车占道拉客,特别是晚上8点以后,严重影响人车通行。 怎么没有见到治理效果?现在的情况是越来越严重啊,连人力三轮车都一起上了,根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占用主要道路违规停车是可以扣车、拖车的,德化这些摩的只有抓他几部车、加倍处罚才有明显的效果,否则什么招都没用。

    回复:

    你好,谢谢你的意见。从南门广场新建以来,交巡警大队联合行政执法局、交通局等部门一直开展该路段的交通违法整治,目前的现状是摩托车载客常常是和警察打“游击战”一看到警察就跑,所以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不但需要警察的整治,也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参与。对于违法行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罚,加倍处罚是违法的。
19、王先生    (留言于:2010/1/9 23:47:00)    
    个人认为:酒后驾车甚至醉酒驾车查处力度十分薄弱,夜间8:00-10:00、22:00以后是醉驾的高发期,主要集中在以下地段:1、进城大道福都酒店,2、南门隆中路,3、宝美街外贸至顺美集团路段,4、东大路国土资源局周边,5、三角街塔雁小区,6、各大KTV场所,如瓷都、戴云、农资公司对面、瓷国明珠酒店、东环路KK金......,希望交警同志加大力度治理一下,每天肯定能抓一大批,市民们拭目以待。

    回复:

    你好,自从2009年8月15日开展“禁酒驾”整治以来,我们大队每周都安排3-4组民警开展酒后驾驶整治,目前已经查处酒后驾驶215人、醉酒驾驶25人,在全省200多个交警大队中排名15名,可以说德化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还是很大的。在2010年我们交巡警大队将继续开展酒后驾驶整治,将这项工作常态化。
20、王先生    (留言于:2010/1/9 23:34:00)    
    我觉得应该在南门十字路口往北(瓷都酒店方向)设立一道隔离栏,防止一些自作聪明的车主从工行方向进入右转车道横穿瓷都酒店方向的车道而进入往西门方向的右转车道,并设立一些监控摄像头,防止这些愚蠢的行为发生。

    回复:

    你好,谢谢你的意见。因为受到桥面宽度的限制,如果在桥上增设隔离栏会影响车辆通行速度,这样就会造成南门路口、瓷都酒店路口的堵塞。我们大队目前已经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在南门路口增设电子警察监控系统。从你反映的问题也可以说明,德化城区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自觉遵守,同时也希望那些“自作聪明”的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因为在图自己方便的时候已经影响到别人的通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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