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车辆中最低0.55元/公里,最高1.925元/公里
省政府日前批准了新建的泉三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五类车辆中最低0.55元/公里,最高1.925元/公里。
具体收费标准为:一类车收费标准0.55元/公里;二类车1.1元/公里;三类车1.54元/公里;四类车1.65元/公里;五类车1.925元/公里。按照规定,对运送进出福建省港口的中西部省份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四类车和五类车统一降至1.1元/公里。不过,对予以减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外省集装箱车辆,在实施计重收费后,超限30%以上时,按规定全额收取通行费。
据悉,泉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在主线互通处共设置了15个收费站,分别是玉盘、泉州西、南安、码头、永春、蓬壶、下洋、吴山、大田、桃源、西洋、永安南、永安北、莘口和三明南,在德化连接线设置德化收费站。泉三高速起自泉州晋江,接国家高速公路网沈海主干线福州至厦门高速公路,经南安、永春、大田、永安,止于三明,接福州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三明连接线。
另外,浦南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也已确定,与泉三高速收费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