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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留学申请人条件是什么?
答:1997年选拨人员的类别分为高级访问学者和访问学者。
  1、申请高级访问学者的条件: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5岁,
    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岁,并具有相当的学术、科研、技术等成果。
  2、申报访问学者(包括进修人员)和条件是:年龄在45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
公费留学如何申请?
答:1、申请者应按规定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并按《申请表》中的要求提交各种
    有关申请材料。
  2、连《申请表》一起报送的附件主要包括:
    (1)本人所属单位(大学和局级以上的科研院所、大中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2)至少具有两份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学者的推荐信。
公派出国劳务如何申办?
答:公派劳务输出,一般由对外经贸部批准成立的国际性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劳务聘方签订劳务合同,派出由组
  织选择的劳人员到国外从事合同规定的服务。
  按进入国际劳务市场的国际惯例,任何类型的劳务输出都必须经过应招、签订劳务合同、落实劳务人员、办
  理入境手续、申请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等几个必要的步聚。
公派出国劳务如何应招?
答:公派出国劳务通常是劳务输入国的劳务需求方通过我国驻当地的领使馆或我国外经贸机构将国外招募信息转
  达给国内具有对外经营权的国际性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国际公司)或者国际公司直接从前来接洽的外商
处获得招募信息,经过评估后,确定应招与否。
公派出国劳务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答:公派出国劳务一方是劳务输入国的劳务招募单位,称聘方;另一方是国际公司或其它有涉外经营权限的劳务
  代理公司,称派遣方。派遣方与聘方签好合同后,即可寻找国内劳务人员的派出单位,且也要与之签订明确
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劳务合同。派出劳务人员一旦确定,派出劳务单位同样要与派出个人签订合同。至此,整个劳
务输出合同签订过程才算结束。
公派出国劳务如何落实劳务人员?
答:公派出国劳务必须严格按劳务合同来执行,不得搞“照顾”、“搭配”。其一般原则是“按需选派、个人自
  愿、组织推荐、家属同意、择优录用”。由于目前国际劳务输出人员大多为技术、管理人员或熟练工等,因
此一般还有技术要求。如对于项目代表、工程人员、会计人员、医师、技工、普通工等,劳务合同上都会明确技
术考核要求。
公派出国劳务出国前如何准备?
答:一类是手续上的,包括办理护照、签证、检疫证书、体格检查;另一类是素质培训方面的,包括派出劳务人
  员了解劳务输入当地的风土人情、社会习俗、有关法律知识、学习当地语言,对劳务人员进行品德及心理素
质的训练等。以上这些都由国内劳务代理机构予以办理和组织。
流动人员出国政审工作的办理范围是哪些?
答:人才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和《出国人员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可以办理流
  动人中因私和因业务需要出国(出境)的政审工作,办理范围:
  1、流动人员自费出国留学、探亲访友、讲学、应聘工作等因私出国(出境)的政审手续。
  2、外商独资企业中方人员(含部分其人事档案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的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人员)因业
    务需要出国(出境)的政审手续。
流动人员出国政审工作的办理对象是什么?
答:按照的关规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以办理因私和因业务需要出国(出境)政审的流动人员包括:原为干部
  经批准辞职或辞退、自动离职、退职后自谋职业人员;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商企业驻榕代表机构聘用的中方保
留干部身份的人员;受聘到本市乡镇企业、区街企业及民办科研机构;私营企业工作的干部和应届毕业的研究生
、大学本科、专科、中专毕业生;受聘到外省市工作,不转户口、粮食关系的干部;脱离原工作单位,自费出国
留学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上述人员提出因私出国(出境)申请,或提出因外商独资企业业务需要出国(出境)
申请,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省人才智力开发服务中心按
审批权限负责办理出国(出境)政审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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