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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文物志》  2005-04-14  09:38  德化文史办  阅读:

为了加强重点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自1961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先后公布6批文物点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8月7日公布)有德化窑址、新石器时代遗址、九仙山古刹及附属文物、戴云寺、龙湖寺、文庙大成殿、鹏都塔、驷高塔等8处。

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4月20日公布)有登龙桥、广济桥、通驷桥、蕉溪支洞拱桥、狮子岩、西天寺、文峰塔、美湖千年樟树王、大正寨杉树王、岱仙瀑布、中共闽浙赣省委机关活动地址等11处。

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9月13日公布)有歧山堂革命遗址、颜仁郁墓、曾宏墓、大兴堡、革命烈士之墓、龙峰岩、金液洞等7处。

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5月3日公布)有程田寺、五华寺、粹美桥、蔡岩、永茂堂、邓启元故居,苏十万抗元斗争遗址、郑兼才墓、龙图宫、英显宫、大卿宫、宴林桥及革命遗址迎仙宫、石牛山名胜古迹、东山岩等14处。

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11月9日公布)有柱峰岩(含水尾宫)、通济宫(又名道仕宫、道台宫)、圣天宫、宏祠宫、福德宫、统军庙、华山宫、英显庙、济虹桥、济美桥、湾桥、缨溪宫、昭灵宫、巡检寨碑及龙兴宫、大白岩等15处。

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8月12日公布)有香林寺、祖龙宫、科荣堂、凤阳堂4处。

上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新石器时代遗址于60年代扩建德化车站时所毁,龙湖寺在“文化大革命”时拆除,文庙大成殿于1979年10月25日德化一中校办工厂失火烧毁,鹏都塔1966年人为拆毁,1985年由华侨捐资依原样复建。屈斗宫德化窑址于1988年1月13日由国务院颁布提升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邓启元故居1990年由县府撤销文保单位。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以来,根据文物法的要求,各文物保护单位陆续成立文物保护小组,竖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和建立记录档案等工作。有些文物保护单位由海外侨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捐资和当地群众集资修建。屈斗宫窑址多次由省、县拨资建立窑棚和保护围墙,通驷桥亦由县拨款和发动群众进行维修。

在文物保护管理上重视了法制建设。1973年4月4日,县革委会下达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同年8月17日,县革委会政治处下文转发了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护古窑址的通知》,重申加强对古窑址的保护。1982年发现破坏古窑址又有滋长,县人民政府又于6月2日发出《关于严禁擅自挖古窑址的通知》,同时组织人员到实地制止,煞住挖古瓷窑、贩卖瓷片加工粉粹作为建筑原料的歪风;1984年,县文管会、文化局、中国人民银行德化县支行及时贯彻上级有关抢救古钱币的指示,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对古钱币和其它文物抢救工作的通知》,同时深入县陶瓷机械厂铸造车间和县废品收购站抢救了一些即将报废的古钱币;1984年,又紧密配合公安部门及时侦破盖德乡和浔中镇两起盗掘古墓、盗窃文物的案件,追回被盗的古陶瓷,依法惩办了罪犯。为加强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1985年8月l0日,县文管会和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重点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同年9月23日,县文管会又发出《关于大兴堡文物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1988年以来,县出土文物标本陈列室也加强了安全防范措施和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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