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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红豆杉两案犯一审获刑

海峡都市报  2008-08-27  08:26  魏柳菁 曾宪铸 王礼源  阅读:

非法收购珍贵树木的树头也是违法犯罪,近日德化法院就一审判决了这么一起案件。

今年1月间,仙游人王某加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到永泰县嵩口镇非法收购红豆杉树头26个,并雇车运到仙游县老家存放,准备非法转卖。同年三四月间,王某加、林某灿伙同他人两次到德化县南埕镇非法收购红豆杉树头13个,在运输途中被查获。法院认为,两被告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王某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林某灿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憨鼠责编: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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