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德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建设年限(年) |
|
G |
浔中镇原振顺厂 |
7744.3 |
住宅 |
容积率≤2.4 建筑密度≤21% 绿地率≥30% 最大高度限制在38米以下 |
住宅70年 |
600 住宅平均楼面地价323元/平方米 |
120 |
竞得后6个月开工建设期限为2年 |
|
G |
瓷都大道北侧 |
3343.9 |
商住 |
容积率≤2.8 建筑密度≤35% 最大高度限制在35米以下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900 商住平均楼面地价961元/平方米 |
180 |
竞得后6个月开工建设期限为2年 |
|
G |
南环支路(创意集团)边 |
164.88 |
商住 |
构筑物占地146.8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六层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50 商住平均楼面地价1702元/平方米 |
30 |
竞得后6个月开工建设期限为1年 |
㈡相关要求说明
1、各地块用地界址、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德化县规划建设局《关于原振顺厂及周边出让宗地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德建[2008]17号、《关于调整南环支路(创意集团)边四开间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及相关红线图。
2、G2008-01-01地块竞得人应无偿提供安置用房面积858.856平方米及300平方米社区公用房。
3、以上各地块竞得人违反上述条件的,出让人将按挂牌文件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1、2号地块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3号地块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
㈠挂牌地块有关文件可于2008年5月16日至2008年5月20日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服务窗口(龙鹏街林化大厦二楼)索取。
㈡挂牌地块有关文件可于2008年5月16日至2008年6月4日18时00分前(工作日)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个人报名为有效个人身份证)、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等,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服务窗口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保证金截至时间为2008年6月3日18时前(以我局收到款项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报名结束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挂牌时间与地点
㈠挂牌时间:2008年5月28日至2008年6月6日15时止。摘牌时间:2008年6月6日15时。
㈡挂牌地点: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窗口。
摘牌地点: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清宗地成交价全额地价款(竞买保证金抵交地价款)。
七、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有关具体事项详见本宗地挂牌文件。
八、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用地股咨询,咨询电话:0595-23585628,联系人:赖先生
九、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附下载: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原振顺厂等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德化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憨鼠责编:阿九]
德化供电公司5月7日计划停电公告〖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