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工会(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县直基层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职工权益维护和劳动关系稳定有了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推动《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决定开展《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会要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引导广大职工努力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各级工会要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参加竞赛活动,竞赛须知、试题及答题卡在9月10日《工人日报》上刊登,也可以向县总工会领取,答题卡复印有效。竞赛试题一百道,全部为单项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最准确、最全面的答案,用黑色或蓝色笔(铅笔作答无效)将答题卡中的“○”涂成实心“●”,并将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填写清楚,注意不要重复参赛。
三、各级工会应于10月18日前将答题卡送县总工会组织宣教部,并附上各单位参加竞赛的人数。10月19日县总工会将抽取个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10月20日由县总工会将答题卡报送市总工会,参加全国范围内的评奖。
德化县总工会
2007年10月8日
[憨鼠责编: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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