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合龙、县国资办主任陈祥端、县电力国投公司经理苏珠辉关于德义热电厂改制方案的汇报。德义热电厂始建于1994年3月,1995年8月正式投产,后经多次股权变更,德义热电厂现成为县电力国投公司所属的一家非独立法人企业。这几年来,由于煤价不断上涨,德义热电分公司经营十分困难。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6年5月1日起,德义热电分公司资产租赁给德化东方热电有限公司经营。后因泉州隆泰化工有限公司由于债务问题受到工商银行等债权人的起诉,现已进入被执行阶段,县政府认为,德义热电分公司与隆泰化工有限公司的业务和债务等关系,若不随隆泰化工有限公司资产一起拍卖或转让,将会造成我县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因此,县政府建议将德义热电分公司与隆泰化工有限公司的资产捆绑拍卖或协议转让,并形成方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
经过审议,主任会议认为,德义热电厂建成对于在一定的时期内特别是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缓解我县电量不足,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近些年来煤炭价格不断上涨,热电厂经营十分困难,亏损额也越来越多。热电厂作为隆泰化工的一个配套动力车间,若没有隆泰化工这个最主要的热气用户,热电厂将会因为热电联产通不过验收而很快被迫关停,同时随着我县新建电厂的陆续投产和220千伏变电站的运行,热电厂作为电源点的作用已很有限,因此县政府提议的把德义热电分公司与隆泰化工有限公司的资产捆绑拍卖或协议转让,是破解县电力国投公司当前面临经营困境的有效措施,也有利于把我县国有资产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会议建议,一是拍卖或协议转让德义热电分公司的资产要依法依规进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规范运作;二是要进一步探讨和优化不可能列入法院执行局执行范围的资产和债权不受损失的办法与途径,确保我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债权能够安全收回;三是有关部门要通过不同方式寻找多家竞拍对手,以实现国有资产利益的最大化;四是要按《劳动合同法》和省、市、县有关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做好原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