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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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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气生产企业污染问题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08-08-11    浏览次数: 次

  200852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煤气生产企业污染问题的视察报告。会议认为,目前,我县建成运行的煤气站有10座,8个二段式生产工艺。这些煤气站除了冠福家用现代股份有限公司(冠福科技园内的)在20046月通过泉州市环保局环评(环评审批的前提条件要求废水零排放)审批外,其余均没有通过任何审批手续,职能部门监管不力,企业擅自违法建设;煤气站废水未经处理,严重污染环境;处理环境安全事件经验不足,宣传解释不及时、透明度不高,信息不对称,致使部分群众不明真相,引起恐慌,至今不敢放心饮用自来水。

针对煤气生产企业存在的污染问题,常委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

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环保法律意识,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关系。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企业要增强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坚决纠正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效益的错误行为,倍加珍惜我县的良好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二、明确职责,严格执法,加强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认真履职,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加强煤气站安全和污染等方面的监管、监测,对现有煤气站在关停之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以零排放为目标,限期整改,对拒不技改继续排放,或技改后仍不达标,又找不到解决办法的,要责成关停。当务之急是解决现有5个煤气发生炉每天排放含酚污水的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真泰尔陶瓷有限公司、得盛集团公司处理酚水新技术试验情况进行评审、鉴定、监测,并提出改进意见,如符合标准可要求现有煤气企业尽快技改,或采用其它新技术进行技改,作为在海运天然气未稳定供应前的过渡措施。

三、正确处理发展陶瓷产业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解决陶瓷产业能源问题,正确处理发展陶瓷产业和保护环境的关系,大力推广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认真执行《德化县推进县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逐渐转变高污染、高消耗的生产方式。企业一律不准再新建煤气站,待海运天然气稳定供应后,煤气站一律关停。同时要特别注意煤气站关停后污水池废水的无害化处理,防止废水再次污染环境。

四、加强饮用水源的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要不断提高处理突发环境安全事件的能力,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客观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真相。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监测,定期公布水质情况,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大气和水环境的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慌,保持社会安定稳定。

五、加强环境监测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要尽快解决环境监测人员偏少,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适当增加县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编制。加强技能培训,发挥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能力。在没有增加正式人员编制前,可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充实环境监测技术队伍,加强监控,维护我县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