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陈宝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德化县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审计局按照审计法、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200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为基础,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为重点,实行从“账户入手、下审一级”的审计工作方法,审计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强化监督,卓有成效地促进各有关预算执行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不断规范预算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县人民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以整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职能。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积极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公正、充分地履行审计职能。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充分理解并支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审计部门要认真探索和解决审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创新审计方法,拓展审计领域,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财政资金审计,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审计部门要强化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全程审计监督,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检查制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要抓好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加大对项目建设、安全运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绩效。要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跟踪审计,对债务风险及时进行预警。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三、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明确作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到位。要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从体制、机制等方面研究对策,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强化监督。要积极发挥审计查处案件的警示作用,加强对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财经纪律的教育,促其增强财经法纪观念,严格做到依法理财。通过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防微杜渐。对审计查出问题比较大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强化问责,依法严肃作出处理。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公开工作,增强审计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凡是接受审计的单位,对审计指出的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要立即整改,并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向县审计局、财政局反馈,并向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将牵头组织财政局、审计局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