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劳社[2008]函34号
关于德化县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的答复
郑文贤等19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信息平台。我局多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学校调查,对全县城镇居民的年龄、结构、医疗保障现状等数据进行详细的采集、统计、测算和分析,同时将采集信息、统计数据及时向市级反映,为泉州市制定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和建立医保信息平台提供依据。据统计,我县应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数约为2.61万人,其中老年人约1万人,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青少年儿童约1万人,城镇非从业人员约0.5万人,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约0.1万人。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启动。
3、制定出台德化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泉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泉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转发泉州市政府泉政文〔2008〕85号和泉政办〔2008〕98号文件,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老年人、中小学在校生以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的青少年儿童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并将在
4、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工作。
5、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培训。
分管领导:陈泉忠
经办人员:黄燕春
联系电话:23515909
德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