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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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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化县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08-07-09    浏览次数: 次
 

德劳社[2008]34

 

关于德化县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的答复

 

郑文贤等19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信息平台。我局多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学校调查,对全县城镇居民的年龄、结构、医疗保障现状等数据进行详细的采集、统计、测算和分析,同时将采集信息、统计数据及时向市级反映,为泉州市制定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和建立医保信息平台提供依据。据统计,我县应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数约为2.61万人,其中老年人约1万人,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青少年儿童约1万人,城镇非从业人员约0.5万人,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约0.1万人。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启动。57县政府召开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林合龙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并结合实际,就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认真部署,推动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进行。

3、制定出台德化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泉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泉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转发泉州市政府泉政文〔200885号和泉政办〔200898号文件,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老年人、中小学在校生以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的青少年儿童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并将在71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4、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工作。510,县医保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在南门地段摆摊设点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目的、意义和原则,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为群众答疑解惑100多人次,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利用有线电视、报刊、短信等媒体多方式、全方位宣传城镇居民基本保险制度,提高城镇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5、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培训。512上午,我局组织各乡镇、社区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政策规定、宣传发动、参保登记、缴费标准及注意事项等业务工作进行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为我县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分管领导:陈泉忠

经办人员:黄燕春

联系电话:23515909

 

 

德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