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7日上午,乡人大将乡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向各承办单位进行了集中交办。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政府分管领导和乡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交办会。
乡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1件,乡人大要求本次会议代表建议应于今年4月29日前办理完结并答复代表。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重新研究处理并在接到代表的意见之日起二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对涉及面较广、比较复杂的问题,在上述期限内确实难以办理完毕的,承办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向代表说明情况并抄送乡人大主席团。
会上乡人大主席团就代表建议办理提出五点要求:
1、提高认识。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也是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举措。
2、落实责任。代表建议办理必须落实到具体领导、个人身上。
3、千方百计解决问题。百姓事情无小事,承办部门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工夫,与代表加强互动。
4、按时答复。代表建议在交办后一般应在三月内答复代表,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5、加强督办。对此次会议代表建议实行主要领导督办制度,承办部门要主动向督办领导汇报工作,确实引起督办领导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