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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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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防洪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08-03-14    浏览次数: 次
 

2007429,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德化县实施《防洪法》情况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送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为进一步了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200822328日和37,林开仁副主任带领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水口镇淳湖村鑫强矿业有限公司和汤头乡格中村丘埕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整改建设情况、省道206线公路两侧和城关河道上游部分开发区的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城关溪河道防洪工程建设及清淤清障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召开整改任务分工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下达整改任务;县直有关部门和各有关乡镇都能按照任务分解要求,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扎实抓好整改。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相关乡镇在加强宣传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大重点部位治理、认真做好弃土场的规划、积极开展全县尾矿库安全检查、落实防汛专项经费、落实人员编制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效;也指出了对《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大,城关河道上游多家瓷土加工厂、石料加工场以及部分瓷厂仍将碴土和污水直接倒(排)入河中,城关河道上游挖土洗砂、河道采砂屡禁不止,206线公路绿化种植的行道树成活率不高等问题;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洪意识,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部门配合,强化监督工作等建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实加强监管工作,进一步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此次检查情况,检查组将形成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