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四十四条第十一款的规定,根据德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德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谢玉仁同志为德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朱永峰同志德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德化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