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德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吴志伟同志辞去德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德化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