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步伐,进一步提高人民防空建设的质量,增强城市防空袭作战的整体快速反应能力,9月20—21日,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明灿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民防空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情况的工作汇报,深入县规划建设局、县人防办、县财政局、教育局,实地检查部分人防地下室工程建设,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情况,包括人民防空的群众组织、通信后勤保障情况;人民防空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建设、验收、以及使用、管理情况;人民防空经费的拨付、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有关知识宣传普及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组认为,近几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能够把人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重点部署,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宣传、不断推进人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够有力、审批把关不严、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取难、人防工程建设滞后等问题。对此次检查情况,执法检查组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