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9月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
各选举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德化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06年年底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按照省、市的部署和《中共德化县委转发中共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德委[2006]120号),制定德化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县人大换届选举,是我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实现,巩固国家政权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实现我县“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加快德化走在全省山区县发展前列的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县委的统一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德化走在全省山区县发展前列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由县委统一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要坚持发扬民主。在党委领导下,相信和依靠群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进行。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这次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人大代表;二是召开新一届县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各项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三是选举德化县出席新一届泉州市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按照市委关于应在今年12月上旬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的要求和县委的部署,确定11月25日为全县选举日,9月中下旬制定选举工作方案,10月上旬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骨干队伍,10月中旬起围绕选举日,按法定时间组织各阶段选举活动,确保11月27日前依法选出新一届县人大代表,12月20日前召开新一届县人大一次会议。
三、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和代表结构素质要求
(一)选区划分
根据选举法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工作单位划分。按照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的原则,全县划分120个选区,其中农村选区84个、乡镇直选区9个、社区选区10个、县直选区17个(见附表)。
(二)代表名额
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我县人大代表总额190名,按有关要求安排27个代表名额寄选,其中县党政领导干部5名、少数民族2名、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含差额)20名(寄选名额及人选另行通知),其余163个名额分配到选区(见附表)。乡(镇)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提名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以2人为宜,其中乡(镇)党政领导1人、人大主席1人。
(三)代表结构
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以及省、市委的要求,要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妇女代表不低于20%,比本届应有所增加。非中共党员代表不低于35%;少数民族、归侨较多的地方,安排适当数量的代表。除工作需要外,各级人大代表之间、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之间一般不交叉。
(四)代表素质。
要注重提高代表素质,选出的县人大代表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国家的基本国策,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具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能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
四、工作步骤
整个选举工作,大体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10月10日前)
1、设立选举工作机构。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县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系统依法设立选举办事处,在县选举委员会领导下,组织所辖选区的选举工作。各选区应相应设立工作组,负责该选区的选举工作。选举工作组由各选举办事处确定。
2、制定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3、组织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县于10月上旬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并培训选举工作骨干。
4、准备好换届选举的文件、材料。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10月10日—11月4日)
1、宣传发动。全县上下要利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换届选举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选民人人明白,充分发动选民积极参加选举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2、选民登记。按选区逐户调查,凡年满18周岁具有选民资格的公民,都要进行登记。计算年满18周岁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即1988年11月25日24时前出生的为年满18周岁)。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人武部和消防、武警等人员,在校师生在单位所在选区登记;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按现户口所在地所属选区登记。选民登记应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复。根据登记确认后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的规定,本次登记可在上一次登记的基础上,进行增、减和调整。被判刑、羁押等人员是否行使选举权,由政法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确认。
经依法确认的选民,在选举日的20日前(即11月5日)公布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如有变动,应在选举日的2日前予以补正、公布。
第三阶段:提名推荐和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11月5日—11月19日)
1、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各选区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名单(推荐表)报县选举委员会汇总,经审核推荐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确定后,按选区以姓名笔画为序,在选举日前15日(11月10日)公布。
2、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各选区应组织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差额要求,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如果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可以进行预选。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报县选举委员会审核后,在选举日5日前(即11月20日)公布。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
在选举日以选区组织选民对正式代表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每个选区要在选举日起,一至三日内选举完毕。特殊情况需要适当提前或推迟选举的,须报县选举委员会批准。
投票选举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投票结束后选票以选区集中到中心会场开票。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选区应在当日或次日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报县选举委员会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选举结果有效,予以确认后,按选区于选举日后的5日内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代表资格经审查确认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发给代表证。
第五阶段:召开县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2006年12月20日前举行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选举产生德化县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德化县出席新一届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阶段:选举工作总结
换届选举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做好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至此选举工作机构撤销。
五、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几点要求
县人大换届选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选举机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将换届选举作为下一阶段的一件头等大事来抓,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任务去完成。
(一)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各级选举机构要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各级国家机关、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这是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整个选举工作都能按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对选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理。
(三)要把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换届选举的始终。要制定出分阶段的有针对性的宣传计划,编发宣传材料,组织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要深入基层,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引导广大选民积极自觉地参加选举活动,履行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四)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各选举办事处应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注意上下联系沟通,及时收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阶段应送一至二份的工作简报。下发的统计表格要及时填报,以便县选举办汇总上报。各乡镇工作方案、工作总结、代表和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结果等有关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
附:德化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区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