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2007年8月21日
县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城区交通结构,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水平,促进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工程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8月2日至3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常委会副主任陈师宪和陈明灿为组长,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为成员的2个视察组,通过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工程”的工作汇报,深入县公安局、交通局、规划建设局、公用事业局、行政执法局、教育局、浔中镇政府和闽运德化公司等单位进行视察,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视察城区部分重要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召开部分营运企业驾驶员、县乡人大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对2006年以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工程”责任制、道路通行管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以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等情况进行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2006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工程工作的精神,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积极落实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工程责任制及各项措施,通过广泛宣传、建立机制、积极整治,保持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秩序逐步好转,促进和保障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县政府把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签订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责任状,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县政府不断加强各项工作机制建设,建立了局际联席会等机制,召开道路交通管理会议和专项整治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逐步投入,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县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县公用事业局、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协作,对城区浔北路等增设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新增交通信号灯,在城区中小学周边、园丁新村等规划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在城区新增太阳能信号灯,施划交通标志、标线,逐步规划设置停车位,不断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条件。
(三)强化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县政府根据各个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制定和部署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各项措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行政执法局等发挥主力军作用,领导小组的相关成员单位协同配合,经常性地开展道路交通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县交通局、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坚持严管方针,组织开展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超载超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二轮摩托车非法营运活动。通过专项整治,收到较好的效果。今年来,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无发生特大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
(四)加强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一是职能部门经常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加强排查,强化预防,不断开展危险路段的改造,严格控制道路挖掘审批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二是针对路口、重要路段违章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各种违法侵占城区道路的行为,县行政执法局加大监管,逐步提高群众的遵章意识。三是强化源头管理,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减少和预防事故发生。交通部门经常对客货运车辆进行检查,开展“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的“三把关一监督”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各种不安全的隐患。
(五)深入宣传,增强意识。以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重点,不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法规等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一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开展街头咨询,张贴宣传标语、举办讲座和业务培训,编印宣传材料,编制光盘、挂图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不断加强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中小学校设立了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组织开展“小交警”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遵章守法自觉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意识还比较淡薄。有的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和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是公安、交通部门的事,发挥职能作用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工作力度不够,部门协同合力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部分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乱窜红灯、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预防工作新机制发挥作用不够明显,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随着车辆、驾驶员数量剧增,交通流量增大,今年1—6月,交通事故的四项指数虽不同程度下降,但酒后驾车、二轮摩托车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还较为突出;经排查的公路危险路段还没得到有效整治。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滞后,安全设施未能与城区建设同步设计实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齐全,有的事故易发路段没有设置标示。城区停车场所严重不足,乱停乱放,占道停车。售菜卖货占道为市,占道经营严重。
(四)职能部门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职能部门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执法人员执法态度比较生硬;交警警力不足,交通参与者守法观念不强,增加了执法工作难度;县行政执法局“三定”未落实,职能未确定,执法难到位;县公用事业局人员紧缺、市政建设资金不足。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县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抓,要结合“五五”普法宣传,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增强宣传效果。要强化公务员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关爱生命,安全出行”意识,增强守法自觉性,形成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强化监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开展道路交通影响评价,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应的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监督检查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各项交通安全责任的落实。要加强科技园区的管理,明确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形成共识,齐抓共管,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做好规划,加大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城区建设与道路交通规划要立足长远、科学论证,要注意多方吸收意见建议,使城区建设与道路规划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施建设与道路建设要统一规划,同步施工,同时使用。县财政要拨出一定的资金,加快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交通标志标识,特别是学校路口、重点路段的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尤为重要。要加强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对现有的停车场要进行排查,有条件的要逐步清查和恢复被挪用、被改变建筑设计用途的停车场,新规划的停车场不能改变用途。职能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南门早菜市占道经营影响市容问题,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关职能部门要适应大城关的发展战略,抓紧做好城区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规划,尽快建设南后街,作为南片区的交通次干道,以缓解南大路的交通压力。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完善公交事业管理机制,推动客运企业规范化管理,提高我县客运交通质量。
(四)强化管理整治,切实维护道路交通运行秩序。要经常性分析道路交通通行状况,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交通综合整治专项活动,加大对飚车、无牌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非法营运和肇事逃逸者的查处力度。职能部门要联合执法,整顿客运市场秩序。要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运载土方“滴、撒、漏”监管。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与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点路段、地区、事故易发路段的交通巡查与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客运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日常检查,加强源头管理。要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占道摆摊设点的行为,做到商贩归市,经营入室,真正还道路于交通,维护我县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工作水平。要继续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理念。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多做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和纠违工作。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依法严管严查。要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增加警力,对秉公执法的执法人员予以支持,对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或存在特权思想的执法人员要强化思想教育,树立新时期执法人员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