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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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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化县人大第十六届第一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德化县人大  发布日期:2007-08-06    浏览次数: 次

德财[2007]102号


曾昭宗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社区)主干生活补贴、离任村(社区)主干补贴和村(社区)办公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在职村(社区)主干生活补贴问题:

县政府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县财政对现任村(社区)书记、主任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有每人每月25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300元,对现任其他村(社区)干部负担标准由原有每人每月10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120元;村(社区)干部补贴范围仍按德政[2001]242号文件规定执行。乡镇、村可根据财力适当增加。

二、关于提高离任村(社区)主干生活补贴问题:

县政府已研究,决定对现职村(社区)主干,在一个任期内(即三年)交纳养老保险费由原有每人每届1000元增加到每人每届1500元,由县、乡镇、村各承担三分之一(个人不再负担),可以连任连保,村主干个人交款参保金额不受限制。对已离任村(社区)主干活补贴,2005年已作调整提高,仍按德政[2004]316号、德政[2004]134文执行,但乡镇、村根据自身财力给予适当增加。

三、关于提高村(社区)办公经费的问题:

村(社区)组织办公经费主要应由村(社区)承担,鉴于农村税费改革后,村财收入减少,大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的实际,2006年我县对村级办公经费安排了96万元的转移支付补助,即根据2005年村级财务专项调查数据,对村级经常性收入低于1.5万元的行政村补足至1.5万元,对收入1.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不予补助;对全县11个社区给予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0.74万元补助。2007年补助办法尚未出台,目前正在调研中。为缓解村(社区)运转资金不足,县财政也将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补助,以争取村(社区)办公经费补助支持额度,促进村(社区)工作开展。

此复

分管领导:赖发泽

经办人员:蒲贻水

联系电话:0595-23589439

德化县财政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日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县政府督查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