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人大〔2007〕8号
县人民检察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建安的提请,德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陈文周同志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德化县人大常委会
2007年4月30日
抄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法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省市驻德有关单位,县四套班子领导,存档2。
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