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德化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人大办〔2007〕3号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办公室、县检察院办公室:
《德化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已经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要点的要求,安排好各项工作。
附:德化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
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2月9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存档2。
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07年2月9日印发
德化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是本届人大任期的届首之年。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全面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的各项职责。把“关注民生,促进和谐”作为开展工作的重点和主线,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服务大局、强化监督、贴近群众、反映民意,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现代化绿色瓷都”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扎实推进人大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常委会要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不断加强和规范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找准定位,服务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责。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上,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做到依法监督。要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等监督方式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实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人大工作。
二、强化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对《职业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条例》、《防洪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人民防空法》的实施情况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关于矿产资源法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2、深入开展工作监督。立足加快发展,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深化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对部分部门的预算执行及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的审查监督。调研我县营造投资与发展环境情况,督促和支持政府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加大改革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抓好项目带动和项目推进工作;组织对日用陶瓷生产及能源利用、房地产业状况和学前教育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对道路平安畅通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院运行管理情况、旅游业发展现状及网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视察。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审计,加大力度督促解决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财政法律法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3、围绕公正司法强化监督。加强对法院、检察院的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视察检察院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情况,促进司法公正。
4、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通过对来信来访的综合分析,关注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重要问题,为常委会监督工作提供依据,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依法秉公处理,发挥信访工作在常委会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5、完善监督机制。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做到知实情、讲实话、求实效。要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加强跟踪检查和督促整改,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继续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制度。
三、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根据县委提出的我县要走在全省山区县发展前列的目标,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抓住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和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是否符合县情、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议和决定的根本准则。围绕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及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科学安排常委会会议议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智、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使县委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继续加强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听取县政府部门的工作汇报或专题工作汇报,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推进部门工作。
四、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对重点督办件和代表不满意件实行常委会领导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委重点督办,提高办理实效。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创新活动方式,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实效。继续向代表寄送学习资料和简报,组织代表学习培训,交流代表履职经验,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继续开展“代表接访日”活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创建部分社区、村“代表活动室”。设立代表履职卡,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情况评价机制,推进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活动,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在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中要力争做到五个到位:一是争取县、乡镇党委的支持到位,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二是业务培训到位,对乡镇人大主席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工作经验交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提高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水平,更好地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三是联系工作及时到位,坚持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乡镇的工作制度。四是重点工作指导到位,依法指导乡镇人大开好人代会、主席团会议;指导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工作等代表活动,帮助建立健全各项活动制度。五是人大信息传递到位,通过订阅人大报刊杂志、发放资料等形式,让乡镇人大了解情况,推动人大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要按照中央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和人大机关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规则,依法履职,科学履职,民主履职。要坚持完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民主集中制,遵守议事规则,依法开好常委会会议,进一步提高会议的审议质量。改进调查研究工作,使之更好地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常委会要及时将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公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市、县人大代表制度,自觉接受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要加强与兄弟县市人大的联系和沟通,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007年是我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的届首之年。做好2007年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常委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