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07年6月25日)
尊敬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是贯彻省委“四个重在”的具体体现,是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的创新之举,是改善投资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县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县政府积极谋划,各部门通力协作,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
今年1月11日,召开全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动员大会,全面铺开中心建设工作,经过70多天的努力,建成服务大厅面积1100多平方米,管理处办公场所300多平方米,共有34个部门333项审批事项进驻中心,设立23个独立窗口和1个综合窗口。相关单位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共74人,县效能办常驻人员2人,中心管理处工作人员10人。中心于3月20日开始试运行,3月30日正式投入运行。至6月15日,共受理各类事项6112件,办结5537件,待办386件,按期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62%。其中即办件2584件,占42%。群众评议满意率达到99.5%。
二、主要做法
1.坚持依法行政,促进行政审批规范有序。一是充分授权。在协调进驻事项时,不改变进驻部门行政主体地位、不违反执法程序、不干预审批行为,中心管理处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履行对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以及为审批工作提供服务的职能,促使部门集中精力做好监管和公共服务工作,而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统一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由窗口受理、审核、审批,实现审批和监管、服务相对分离,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了依法行政。二是完善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把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中心管理处先后制定纪律、考勤、学习、工作、奖惩、安全等十几项制度,对进驻中心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都做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并通过办事指南、触摸屏、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实行受理前跟踪管理制、窗口录入制,严格按照“七单制”(一次性告知单、审核缺项告知单、不受理告知单、受理通知单、补件通知单、退件通知单、咨询告知单)分类管理,为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