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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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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化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情况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
德化县人大  发布日期:2007-08-01    浏览次数: 次

德人大〔2007〕9号

关于德化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情况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

(2007年4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防洪法》执法检查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县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对《防洪法》的宣传贯彻高度重视,特别是对城区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中型水库的管理和防汛抗洪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看到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如《防洪法》的宣传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部分群众和个别建设项目的业主随意向河道倾倒垃圾碴土、防汛经费及人员配备不足等。为进一步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审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洪意识。要利用多种形式、多种媒体,进一步加大《防洪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的防汛抗洪和减轻洪涝灾害意识。

二、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章立制,加大治理力度,制定浐溪城区河道及其上游水土流失治理和清淤方案。县水政监察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一些单位和法人在河道内施工弃碴和倾倒垃圾碴土及在河道两侧人行道违章建筑等行为要重点查处。切实把水土流失治理和清淤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要加强部门协调,形成防洪合力。防洪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切实形成防洪抗灾的合力。

四、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防汛抗洪需要。按泉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建立县级特大防汛专项基金的通知》要求,设立我县特大防汛专项基金。

五、要加强防汛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要针对水利技术人员缺编的现状,招收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工作。

德化县人大常委会

2007年4月30日

[憨鼠责编: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