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人大〔2007〕8号
关于免去陈文周同志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建安的提请,德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陈文周同志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德化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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