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民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四十四条第十款的规定,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县长李辉跃的提请,德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议决定:
苏少华同志任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许华忠同志任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能语同志任德化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易小克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局长;
杨才勇同志任德化县监察局局长。
陈祥敬同志任德化县民政局局长;
徐剑锋同志任德化县司法局局长;
连继续同志任德化县财政局局长;
杨厚操同志任德化县人事局局长;
陈琴堂同志任德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志阳同志任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苏惠生同志任德化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苏毅君同志任德化县交通局局长;
张昌联同志任德化县农业局局长;
涂青云同志任德化县林业局局长;
陈国城同志任德化县教育局局长;
陈金殿同志任德化县文化体育局局长;
陈为垦同志任德化县卫生局局长;
郑诗书同志任德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陈宝星同志任德化县审计局局长;
李锦绣同志任德化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仁长同志任德化县粮食局局长;
苏志坚同志任德化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苏荣薰同志任德化县水利局局长;
杨奇平同志任德化县行政执法局局长。
原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除留任者外,同时免去其职务。
德化县人大常委会
200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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