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政〔2007〕327号
德化县人民政府落实县人大关于
《防洪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措施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近两个月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德人大〔2007〕9号),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工作落实
收到县人大的“审议意见”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李辉跃县长作出批示,要求温文英副县长牵头,水利局具体负责,就审议意见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5月22日,温文英副县长主持召开《防洪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任务分工专题会议,认真细化整改方案,下达整改任务(德政防〔2007〕6号),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上报整改方案(德政〔2007〕180号)。陈全顺书记、苏荣蹯主任、李辉跃县长等县领导多次过问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有力地促进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协作,成效明显
县直有关部门和各相关乡镇都能按照任务分解表,密切配合,扎实抓好整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督促检查;县水利局认真抓好河道清淤、防汛备汛等,并按照《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的规定,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杜绝违法行为发生;县林业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安委办以及各相关乡镇均能按照各自的职能和防汛预案的要求,对照各自的任务,扎实开展工作,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二、主要成效
水利局及时查处龙门滩镇霞山村“四无”水电站以及赤水镇苏坂村违法筑坝采砂等案件,完成县电影院和龙湖桥下河道的清淤,建成龙湖、城东、龙津3座橡胶坝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升级防汛预警系统,添置应急灯、编织袋等防汛物资。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及206线沿线乡镇,抓好206线城关至赤水路段的植被恢复工作,共种植行道树4000株、桉树4.7万株、边坡藤花 6.4万株、草4.6万平方米。市政公用事业局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区北侧河道渣土及污水管网周边废碴的清理;督促瓷都广场项目业主及时清除堆积在河道的砂土(已清除渣土约5250立方米,丁溪口河道将于近日进行清理)。国宝乡在格头聚兴新村铺设U型槽300多米,砌筑护面墙和挡土墙400多立方米,设置排洪沟100多米。国土资源局聘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对浔中镇石山村深坑弃土场的防洪治理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工程验收组对深坑弃土场的整治质量和省道206线石山段的绿化工作进行验收,设置排洪沟45米,砌筑挡土墙226.35立方米。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认真做好城关下游弃土场方案的设置,拟选址在龙门滩镇苏洋村蜈蚣山(距县政府约9.3公里,占地总面积250亩,可填土方约300万立方米)。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再次开展全县尾矿库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业主抓好整改;协助丘埕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新尾矿库的选址、方案比较。财政局在征收的水资源费中回拨6万元,用于实施防汛视讯会议系统终端升级、卫星云图系统更新以及应急灯等防汛物资的添置,同意水利局实施的浐溪河段清水工程所需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安排10万元设立特大防汛资金(含防汛物资),预算8万元防汛专项资金(包括防汛专线电话费)。6月11日,编办同意县防汛办编制由3人增至5人(德委编〔2007〕13号)。编办、人事局高度重视防汛队伍建设,将配合用人单位通过考试或考核办法新招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对口的毕业生,解决缺员问题。
三、意义
县人大通过《防洪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了我县在贯彻执行《防洪法》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各级领导和全民的防洪意识;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在建防洪工程建设的进度;坚持依法防洪,依法治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提升了我县《防洪法》的贯彻执行水平和全县防洪减灾能力,对我县抓好防洪保安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七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水利 防洪 措施 报告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