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通 告
凡在城区主次干道乱摆设摊点、沿街叫卖、利用人力三轮车或三轮摩托车等占道经营、设置影响交通的夜市摊点,临街商户在室外乱吊、乱挂、擅自搭设有碍市容观瞻遮阳棚、伞、木架等附属物和占用绿化带损害城市树木,在墙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写,乱丢、乱扔、乱堆放垃圾,工程车辆运输“滴、撒、漏”,在城市道路两侧公共用地、绿化地、浐溪溪道及两岸绿化带进行种菜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自行纠正,逾期将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整治,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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